上海危险品海运集装箱运输所需资料说明
尊敬的客户:
鉴于上海海事局《关于试行外贸集装箱危险货物出口EDI申报的通知(沪海危防[2006]133号》的要求,为了便于委托方及承运方出运危险货物,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,请贵司及时向我司提供如下资料:
一、贵司危险品订舱时须向我司提供以下资料:
1.盖有委托公司订舱章或业务章的“货运委托书”传真件;
2.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或《压力容器证明》,传真件。
二、贵司如需我司提供危险品内装,申报,报关服务还须提供以下资料:
1.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或《压力容器证明》,正本
2.盖有生产厂家正本公章的《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》(每个品名一张)、报关资料全套、产品说明书、分子式结构;
3.如该出运危险货物的包装是“纸箱”还须提供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》传真件;
4.以上资料均须船开前4天寄到上海我司处;
5.贵司须按照我司的“货物进仓通知书”的时间要求送货到危险品仓库。
三、贵司如需我司提供“门到门”服务,门点仓库必须为正规危险品仓库,并须寄正本装箱说明书至我司。
上海中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
2011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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